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学安排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成绩评定与分析的通知

时间: 2025-07-16 来源: 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各院系、课程组、职能部门:

  根据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为确保我院期末各项考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将期末考试成绩评定与分析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考试成绩评定及登载

  (一)试卷评阅

  1、由开课单位负责,在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评阅试卷应使用红色中性笔,在题首处记得分,答错或未答记零分,分步得分的简答论述题按评分细则逐一赋分。小题分、题首分、卷首分均应清楚无误。若改动分数,评卷教师必须在改动处签全名和日期。注意加强复核,防止出现失误。

  2、两名及以上教师承担同一门课程阅卷时,应采用集体阅卷、交叉题型、流水作业的方式,最后合成卷面分数。

  (二)成绩登载

  ①使用内网打开学院一网通办服务平台(http://192.168.198.50: 8080/EIP/),输入工号+密码进行登录,初始密码Wsjkxy@123,点击教务管理系统——教师端——成绩录入。

  ②使用超星· 综合教学管理平台(http://192.168.198.60/admin),输入工号+密码进行登录,初始密码为nxwsjk123. ,点击教师端——成绩录入。

  注:以上两种成绩登载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1、系统设置录入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6日。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输入,且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2、方式:学年学期选择“2024-2025-2”,考试批次选择“2024-2025-2期末”,输入需要录入的考试科目搜索后点击“录入”即可。各任课教师录入自己所带班级的成绩,外聘教师所带班级的成绩由课程组内的校内老师录入。录入成绩的教师权限请联系教务处。

  3、平时与期末成绩的项目比例,系统已按各课程组的要求设定,“平时成绩”是实验成绩、出勤情况、上机操作、听力测试等各分项的总和。

  4、各科总评成绩请勿私自通知所带班级学生,由学生自行登录学生端教务系统查询。

  5 、登载前如有其他问题,请提前联系教务处作解释说明。

  二、考试成绩分析总结

  (一)纸质成绩整理

  1、总评成绩

  教务系统导出各班成绩,由课程组负责人和院系主任签字后打印纸质版,按班级排序,装订归档,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nwyjwc@163.com)。

  2、过程性考核成绩(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的过程性佐证材料形式不做要求,请任课教师自行保存。建议纸质版实验成绩、考勤信息、学生作业等随分析档案一同装订;电子版上机操作、分析报告、小组合作拍摄视频等过程资料刻盘保存。

  (二)量化分析总结

  1、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填写成绩分析表(附件1)。

  2、 以课程组为单位,填写试卷质量评估表(附件2)。

  三、考试材料装订与归档

  试卷评阅结束后一周内, 由各课程组按照学年学期、专业班级对试卷及过程考核材料进行整理装订,无纸化考试课程需保存完整的电子、声像材料。各课程组考试材料的内容与装订(或归档)可参照如下建议,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一)学生考试试卷分析档案

  试卷类材料的分析档案装订顺序自上而下依次为:空白试卷(A/B)、考试命题计划表(A/B)、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A/B)、考试签名表、成绩单、成绩分析等。

  注:空白试卷(A/B)、考试命题计划表(A/B)、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A/B)于教务处领取之前上交的纸质材料即可。

  (二)学生考试试卷或结课论文、调研报告

  学生考试试卷按行政班级装订,顺序自上而下依次为:考场情况登记表、学生试卷(论文或报告)、答题卡等。

  (三)平时成绩(过程性评价)材料

  评定过程性成绩的材料装订(或归档、刻盘)顺序,应按照各项材料产生的时间先后进行编排。具体应包含如下内容:平时成绩册、考勤记录、实验成绩、课堂讨论、课程作业、阶段性测验、实践活动记录等。

  (四)无纸化考试课程

  计算机信息技术、线上+线下相结合考试、以拍摄视频结业的课程,涉及到的电子图像、音频、视频材料,应存储于可长期保存的硬盘和光盘等电子信息载体,标注相关信息与纸质材料一并归档。

  【温馨提示】

  1、已报送至教务处的纸质版材料,不必再次打印,请在纸质材料归档时与之联系直接装订,按照要求及顺序完成报送。

  2、考试资料的(一)(二),所有开课课程均需装订归档;(三)(四)根据学科性质整理即可。

  3、装订归档的材料封面,《学生考试试卷分析档案》、《学生考试试卷》由教务处统一下发,需要标明学年学期、课程名称、年级和专业等信息。

  四、成绩复核

  学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联系学生查阅试卷。复核结果最终由教务处向学生反馈。

  附件:

  1. 成绩分析表(以行政班为单位)

  2. 试卷质量评估表(以各课程为单位报送)

  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5年6月26日

Copyright @ 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版权所有

宁ICP备2024006123号-2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光侧大道以北隆湖公路以西学院路